天气好得少见,这城市离太阳太近,感觉是伸手差不多够得着云。头顶一方天,抬起头来看看,那种蓝颜色实属罕见。大昭寺的屋顶一片耀眼的金碧辉煌,在过于透明、过于真实的蓝色中,反而让人生出一丝虚幻。
在拉萨逛了几天,一只跟小猫差不多大的小狗老跟着我,好像前世和我有什么缘分似的,索性我就收养了它。我那藏族朋友说我要是为了收养狗来西藏,那可算是找对了地方,只要愿意,哪天不弄个十几二十几只的。我每天带着那小狗在大昭寺门口晒太阳,同时等着“表哥”来接我,等了几天,没把“表哥”等来,倒等来了一帮人“打群架”闹事。我向来就怕舞刀弄杖的,躲在我的一个藏族朋友家里不敢出门。他每天从街上给我带回消息,好心安慰我别着急,还说拉萨一向安定,这点儿小事算不了什么。但我担心着“表哥”的车进不了藏,也不知我那出洋的事如何了,西庸还心焦如焚地等着我呢。于是找了一天晚上,决定上街看看风声,正好我的朋友不在家,我历来胆小如鼠,这下更不敢走远,就近找了一个小酒馆儿钻了进去。没等来得及站稳,我立刻就后悔了,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过如此地不合时宜。他妈的,说来也真怪,我这人从来就没合过时宜,上一集里说过了——洗澡让人揪着耳朵给揪出来,好不容易演个电影什么的,只能让“日本鬼子”一刀劈“死”,见义勇为被别人揍个鼻青脸肿,玩轮盘赌输光了路费。人们老说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可我这破车老往沟里掉……
小酒馆儿里一大帮高高大大的康巴汉子,头上都缠着血红血红的英雄巾,腰里插着尺来长让人眼晕的藏刀,个个喝得东倒西歪的,我一进来屋里马上就安静了。平时我挺喜欢安静的,可现在这安静——我估计千把年前送活人上祭坛之前也得有这么安静。我马上知道了我那九个头算是白磕了,谁也不保佑我。
发昏当不了死,我假装镇定,战战兢兢地买酒,那架势真有点儿像美国西部电影里在酒馆儿里碰上了复仇好汉的包蛋。没等我那吓得不大利落的话说完,一个藏族汉子横着就过来了,一膀子撞得我一个跟头。我站起来假装没事对着他傻笑,就跟他妈的我有多对不起他似的。
“喂,”他操着不太流利的汉语,两眼直盯着我,往我脸上喷着酒气,“这儿的酒不白喝。”
“藏族大哥,我不白喝,我买,我买。”
“买,买也不行,你,你说——”
他费劲地想着,不知是思想不够还是汉话不够,再加上醉了,憋了半天,总算是憋出来了一句:
“——你说,××是坏蛋!”
想想我和他挺有同感的,不过我比他更全面些,再加上我自己就是个坏蛋,这话好说。大概他嫌我说得慢了点儿,一只手已经放到刀把上了,我赶快哆哆嗦嗦地说:
“对,对,是坏蛋,是坏蛋。”
就这么一点儿道理,让这一屋子“大哥”都高兴了,可看起来就这位“大哥”一点儿也没有放过我的打算,眼露凶光地打着我的主意。
我想起有人说过,永远也别放过能活下去的机会,心想这下该了了啦。可那汉子又琢磨上了,看起来他铆足了劲儿,非得在今天晚上宰了我不可。
我等着看他还让我说什么,这时角落里有人出主意了:
“让他说打倒×××——”
这出主意的王八蛋可真够坏的!肯定是个他妈的阶级敌人,这不是明摆着他偷驴让我给他拔橛儿吗?
这可是个原则问题,虽然我够不上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但我还是决定这话不能说。我得给他们解释解释:
“哎,哎,藏族大哥,这话可不是说着玩儿的。你要是非得让我说,反正早晚也是个死,你就这儿杀了我吧!要不,我说打倒我爸爸怎么样?”这么一说,把他们都说笑了,还挺他妈的有幽默感的,他们决定放了我。我转身就走,那刚买的一大碗酸不溜秋的青稞酒,一口也没顾得上喝。出了门我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想,要是再碰上这么一帮,我干脆就这儿天葬算了……
不错,那江苏姑娘为我修的那破皮鞋挺结实,挺耐穿……
还好,过了几天,“表哥”接我来了。虽说深更半夜,但还算准时,说走就走,于是我告别了这个世界上离太阳最近的城市,背着我污迹斑斑的行囊,怀里揣着我心爱的小狗,夜色茫茫,我回家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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