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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看守所长和她的囚徒们 第三十四节  自由之辩(上) 踏浪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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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捍卫囚犯自由与尊严的斗士

  ——————记我市著名刑辩律师郝棠

  作者:原弧光

  1998年深冬,越州市曙光路的一栋红色小二楼前,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穿着翻毛的羊皮袄的老人。他独行千里,只为给这栋小楼的主人送去一面锦旗。锦旗上只有五个烫金的大字,“在世包青天”。这个小楼的主人就是“郝棠”,被誉为越州第一刑辩的普通律师。

  本市近一千名执业律师中,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人不足十人,郝棠就是其一。十年的律师生涯,他成功辩护近500起刑事案件,其中二十名一审被判死刑被告人在二审中“枪下留人”;一百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洗去头顶的阴云,清清白白地走出越州市第二看守所的大门……

  这一个个“越州司法史上的奇迹”,无声地诉说着当事人的感激和信任,充分地展现着郝棠特有的敬业精神,同时也无可辩驳地印证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前进的脚步。

  刑事辩护是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眼中的禁地,无论年轻年老,大家都把这费力不讨好的差事视为畏途,郝棠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条路。

  郝棠,充满33岁人特有的青春朝气,也有着40岁人才能有的沉稳、干练。1990年他刚刚获得律师执照,就从冰天雪地的东北只身来到南海之滨的越州,在经历了几年的沉浮后,在洪桐律师事务所开始了自己的事业,并喜欢上了这座充满希望的城市,凭借艰苦的努力和执著的追求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郝棠每天奔走与看守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之间,工作时间超过十六个小时,这么辛苦工作的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给普通人一个公正的机会。在他的心中,那些满怀怨恨和委屈的当事人永远排在第一位,他们的痛苦都堆积在他的心里,他们的早衰的面庞映在他的脑海,让他无时不刻的感受着身上这份旁人无法承受之重。他的当事人中,不乏万人痛骂的强奸幼女犯杀人犯,吸工人血汗的贪污犯,收受巨额贿赂的腐败官员。一个个烫手的山芋,他往往只看案卷就接下来,不顾亲人和朋友的反对。在他眼里,无论是多么罪大恶极的犯人,他们都是人,都有做人的尊严与无奈。人们在正直且善良的郝棠身上,看到了不仅仅是为自己“讨一个清白”的希望,更多的是社会的良心,更是社会正义的支点。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郝棠“越州第一辩的世界”。

  自由之辩生命之辩

  一般来说,刑事被告人轻则身陷囹圄,丧失自由;重则被判极刑,结束生命。郝棠说,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和自由都是最宝贵的,都平等地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刑事辩护就是在为自由而辩,为生命而辩。刑辩律师看似在维护被告人一个人的权益,其实是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一步走错让童敏等五名年轻的女人差点葬送性命。1998,她们刚刚从中专毕业。刚刚走上社会的她们由于年幼无知,参加一个专门利用学生从云南将毒品运往内地销售的贩毒网络。一审法院以运输、贩卖海洛因200克定罪量刑,依法判处童敏等五人死刑,立即执行。童敏的姐姐跑遍了越州的律师事务所,几乎所有的律师都严肃地说:“这个案子没有希望,按照新修订的刑法,运输贩卖50克以上海洛因就可以判死刑,努力也是白费。”

  那时的郝棠刚刚加入洪桐律师事务所,他不顾同事反对,毅然接手了该案。很快,他就发现了案件中的疑点。看守所内,童敏面对郝棠痛哭失声:“冤枉啊!我只卖过不到40克海洛因,压根就不知道这200克怎么来的!”原来童敏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为了立功赎罪,故意夸大犯罪事实,将所有贩卖过的毒品数量都算在一起。她这么一算,不仅将自己搭进去,连同几个姐妹也被她牵连,被判了死刑。公安机关只重口供,也忽略了这一点。没有认真进行核实,就草率行事,报送检察院。

  “法律不仅需要口供,更相信证据。40克支还是200克,在量刑上就是生与死!”郝棠做了大量调查后发现,贩卖200克海洛因除了童敏自己供述外,其他证据一无所有,且她的“上家”和“下家”口供也都证实童敏仅买卖了40克。为了使证据更为确凿,郝棠不远千里多次前往云南省取证,固定所有证据。1998年12月,市高级法院采纳了郝棠的辩护意见,终审改判童敏无期徒刑。

  西方法律界有句名言:“救人一命,即拯救世界”。郝棠用自己的智慧和真诚,拯救了童敏的生命,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有人说律师是“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的护法使者。做一个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护法使者,正是郝棠的人生目标。

  李爽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那天晚上和同学聚会的她喝了点酒,在开车回家时,不明不白地被牵扯进一起人命官司中。当时她经过一个铁路道口没多远,车速不快,突然感觉车子晃了一下,方向盘也偏到了一边,她马上意识到好像撞到了什么。她赶紧停车观看,车轮下居然有一个人倒在血泊中。她吓坏了,驾车逃离了现场。第二天,有人经过事发路段发现尸体,立即报警。警方迅速封锁现场,认定死者王某系被一辆轿车碾轧而死。经过勘查,警方提取了车轮印,将在逃的李爽抓获归案。经过调查取证后,李爽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一审法庭认定了检方提供的所有证据,因为死者是一名人民教师,这个案子在社会上的影响极大,尤其是李爽撞倒对方后驾车逃逸,是造成死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按说这样的案子,没有那个律师愿意接,就算接了,也只是敷衍了事。这种案子,在中国已经失去了辩护的意义。不过郝棠却接了,不仅接了,还认定李爽罪不至死。

  不过摆在他面前的难题是,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太大,上面已经定为死案,他连当事人都见不到。为此,他多次到法院和检察院义正辞严地阐明理由:我依法会见我的当事人,来了多次都不让见,今天你们让我等了一上午,还是推托有事不能安排,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今天不安排,你们就不能走。郝棠的凛然,郝棠的执拗,让那些人惊为天人,会见得以进行。

  会见中,李爽的情绪低落,多次表示自己认命了,情愿用生命来偿还自己的罪孽。郝棠当时就表示,既然我接了这个案子,就不会放弃,社会相信正义,法律相信证据。

  郝棠经过仔细的勘查,多方取证,发现王某之死疑点重重:其一,王某事发前患有严重的眼疾,就是白天也只能看清不足几米的距离,更何况案发在后半夜,那条路没有路灯,当晚也没有月亮,光线昏暗就算正常人也很难看清路面;其二,王某当晚从学生家长处离开喝了不少的酒,王某的酒量不高,走的时候已经是摇摇晃晃的;其三,根据当时的车轮印判断,李爽的车速绝对超不过20公里/小时,李爽当晚驾车一直开的大灯,光线很足,可以看见路面1000米的距离,在那种情况下,王某应该出现在车前,她应该能清楚的看见;其四;据李爽的同学证实,当晚李爽因为开车只喝了一杯啤酒,同时喝了大量的饮料,她的判断力不会出现偏差。

  郝棠信守承诺先后四次出庭,每一次都据理力争,辩护取得极大成功,其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最后认定李爽是过失杀人罪,从而获得轻判。李爽感激地说:“真没想到还能活下来,谢谢律师。”郝棠则正色道:“你应该感谢的是法律的公正。能活下来,希望你珍惜!”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郝棠说,根据著名德国化学家李必希教授的木桶理论,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不是由木桶那块最长的木板决定的,而是由最短的木板决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就是公民权利木桶中“最短的木板”。刑辩律师的使命,就是要将“最短的木板”拉长。尊重“这部分特殊公民”的合法权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法治文明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刑辩律师的使命不仅光荣伟大,而且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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