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夜并不黑,最原始的欲望总能战胜一切恐惧。
我站在屋外,大口地吸着并不清凉的空气。外面并不凉爽,十里镇仿若被煮进了一口大锅里,连地面上都会冒出热腾腾的气。我套上塑料凉鞋,出了门。
冯叔叔家的院子里很安静,偶尔有那么一两声小鸡的叫声,怯怯地,梦呓般。
顺着路边的大槐树攀上墙头,跳进院子里,鸡舍有了小声的骚动,堂屋里隐隐传来:“谁呀?!”
“小鸡们乱叫,不用理,宝贝儿,来,我们继续……”于是屋子里断断续续传来床的呻吟声。
我蹲在鸡舍外面,看着里面毛茸茸一片,把鸡舍的门打开一条缝,伸进去一只手胡乱抓了一只小鸡,咬咬牙,一下子拧断它的脖子,那只小鸡几乎连叫都未来得及叫一声。
小鸡毛茸茸的脖子上,渗出热乎乎的血,我张开嘴,贪婪地吮吸。
这几乎是我喝到的最新鲜最美味的鲜血了,我把小鸡的尸体甩进猪圈里,伸了个懒腰,
全身真是有说不出的畅快,似乎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欢呼雀跃。
第二天,我去买冰棍的时候,看到冯叔叔从孙妈妈那里买了几个老鼠夹子,黑色的,大且结实,我的手一阵痉挛。
我说过,欲望是战胜一切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我抱着被老鼠夹夹得青紫的脚站在冯叔叔家院子里大哭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后悔。
歇斯底里的我被冯叔叔抱回了家里,爸爸在这个夏天第一次打了我。不但如此,他还把我捆在床上,禁止我出门,禁止我咬自己的手指,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焦躁,如发狂的猛兽般,不停地挣扎,大叫。
我不能没有血,我不能让自己的身体如此空虚,如此缥缈,于我而言,似乎这个世界上,只有鲜血才是实实在在的,只有鲜血才是最最真实最最靠得住的。
我病了,发烧,昏迷,百药不侵,无药可救。我的大脑里不停闪动着山里的一幕幕,山里的阳光,山里的鸟鸣,爷爷的微笑,以及浑身涂满鸡血的我自己。
三天后,爸爸终于妥协了,他仍给我一瓶鸡血,看着我狼吞虎咽,无奈地说:“每天一瓶,不准多!”
我点点头,有就好,聊胜于无。
我和爸爸关于鸡血的战争,也到此告一段落,虽然我知道每天的鸡血里都兑了葡萄糖或者盐水,但是我并没有揭穿他。对于有些事情,我一向不善于争取,撑不死,饿不着就行了。
但是在刘一哥哥的事情上,我不能再姑息下去了。
那个伍金英越来越过分了,不但每天都到我家写作业,还常常和刘一哥哥分着吃鸳鸯牛奶冰糕。
我见过画里的鸳鸯,跟鸡差不多,总是成双成对的。伍金英的野心很明显,她想和“国际儿童节”做鸳鸯。
事情总该有个先来后到吧?是我先认识刘一哥哥的,刘一哥哥自然是我的。
旁人抢不得。
我决定和伍金英好好谈谈,如果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伍金英!”我盛气凌人。
“你应该叫我姐姐吧?”伍金英笑着,伪装成很可爱的样子。
“我就叫你伍金英!伍金英,你是不是想当刘一哥哥的新媳妇?”我直奔主题一针见血。
“你……你别乱说!”伍金英的脸霎红,眼神飘忽着,“你听谁乱造谣呀?”
“大家都那么说!”我理直气壮。
“我没有!”伍金英抓起书包一溜烟地跑得没影儿。
估计是怕了。
书友的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