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杂志社上班后,很快适应了那里的工作和生活,也许是因为我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工作起来果然得心应手。
这期间,大哥、嫂子和小妹来看过我一次,他们驾驶着那辆本田小轿车。红子当然经常来玩,森也来过一次。而有一次,大力也把他的大货车停靠在杂志社的前面,屁股后面带着个不知名的妞儿,一见我就猛击我一掌,嘴里说道:“你出息了!”
的确,能干上这样让自己喜爱的职业,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像我曾在故乡的乡镇工作过的那两年一样,无论守着怎样的清贫,无论最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那里,我都是无怨无悔的。因为这样的工作与我的心灵贴得是那么近,一个人不仅要活在一个与外界很好的契合的世界里,而且还要善于活在自己内心的世界里。内在的和外在的世界,无论哪个世界破灭了,我们也不要作看破红尘之举,不要想到死,我们也要好好的生活下去,生活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上。
就像我的流浪诗歌集《狼的梦想》一样,它就是我的内心世界的产物,它将伴我终身富有。我痴迷于它就像那些痴迷于外界嫖赌的人一样,尽管这个比喻很不恰当,但在此只给一部分人看吧,我们这叫各有所好。有了它,我也是与那些腰缠万贯的人是同行的,我们都是赤条条的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富有一样贫穷的走向一个终点。
有人说走向那个终点:坟墓。这未免又是一种看透一切的悲观。当历史的车轮从这个时代辗过去后,你且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未来人吧,用未来人们的眼睛凝视过去的风云,你会发现你曾是怎样的挣扎、迷茫、奋斗过,虽然你只是一粒尘埃,一粒落在滚滚历史车轮后的尘埃。
书友的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