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们选在星级酒店喝酒,一般刚开学那次寝室聚会和放假前那顿散伙饭,我们都会去高档次些的饭店解决。就好象上课一样,第一节课和最后一节,那必然得要准时出勤,认真听讲的,那叫有始有终,老古人的告诫。惟独比起前两回聚餐,这次少了阿哲,所以看上去有那么点不完整。不过阿哲他勤奋好学,根本就是与我们三个放浪青年格格不入的那种类型,即使住在一个寝室,平时我们之间的交往亦是甚微,因而,吃饭时少他一个也就无所谓了。
说起阿哲,我记忆中,唯一一次与他吃饭也是半年前了,那夜阿哲孤立无援,被我们三个用“五粮液”往死里灌,喝到天昏地暗时,就连他自己都把火辣辣的白酒当成矿泉水往口里倒,喝完后还不忘靠在椅背上忽悠着“农夫山泉有点甜”。可谁又能料得到他人生中这难得的一次糊涂竟反而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一路发着酒疯回学校的阿哲在寝室楼外是兽欲大发,撞见学校有名的那“乖乖女”时居然搂住她在路边的草地上来来回回打了上百个翻滚,原本以为老实的阿哲第二天肯定是大难临头,可怎料那一滚反倒把她给滚出了感觉,事情发展到最后竟然是和阿哲就这样给好上了,两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几乎就快成这学校里的一对“模范情人”了。
说起这事时云富就难以抑制住心头的郁闷,手中的酒杯是一个不停的起起落落,遥想那“乖乖女”可是他足足守了半年的猎物,就这么被阿哲假扮的“程咬金”给半路掠走,我可以想象他的心是怎的一个痛字了得。
“云富,别喝了,事情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还想什么呢?”我一把按住云富手中那盏装满红光灿灿液体的酒杯,里面的酒由于惯性的原因,在桌上溅成一片。
云富用很恐怖的眼神盯着我,凶巴巴的对我说:“实诚,老子没醉,老子他妈……清醒得很,今天老子不顺心,谁他娘要敢惹了老子,老子就跟他拼命,拼命!”
我深谙云富的流氓脾气,只得将手从他把持的那盏酒杯上移开,然后又是一举杯,一昂头,云富把所剩的半杯红酒一饮殆尽,他转而将脸移向靠窗的一侧,就这么一直专心的望着窗外,不再喝酒,气氛转瞬间变得尴尬。
“妈的,就是她,今天老子非整死她不可!”
云富拍案而起,窗外他手指的方向正是她,今天在教导处与他顶嘴那个女孩。她踩着一辆女式单车,在夜都市七点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着。
书友的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