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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如狼似虎 86.这场爱情如狼似虎(86) 灭灯退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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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将食物一件件摆到桌上。烧鸡、鱼干、莲藕、麻辣鞭杆葱、玉堂春酒……这些包装精致的当地美食,直瞧得我饥火焚身,食指大动。

  她鼓捣完毕,拍了拍手,打开酒瓶,斟了一小杯,端在白玉般的手掌里,对我肃然起敬地说道:我代表……代表广大的人民群众,向您这位英雄救美的大记者表示热烈的慰问,哦,还有崇高的敬意。您老人家辛苦了!

  这是她来S省后第一次对我说话,虽然听起来颇有讥讽的味道,但实在与福音无异。要知道,女人骂你损你,都是小菜一碟;如果她对你无话可说,那才要真正坏菜。

  我无比谦逊地笑笑,想用这个笑拔去她话中那根无形的刺儿。然后,我充满希冀地伸出右手,去接她手里的小酒杯。这两天滴酒未沾,此刻见酒,我的喉头已经麻麻发痒,差点儿咳嗽出来。

  孰料,桃花端起酒杯,却是送到自己嘴边,一饮而尽。

  我的眼珠都快突了出来,嘴巴也像被塞进两个咸鸭蛋,半天合拢不上。这、这、这简直太过份了!怎么也得分个轻重缓急吧,就算她自个儿贪杯成性,这第一杯酒,无论如何也得先照顾我吧。我可是病号啊。

  桃花喝完酒,狠狠揩去嘴角的酒水。她这副狠相,我不由瞧得呆了,心里很是担心她一不留神,就会把水灵灵的皮肤揩出水儿来。

  桃花瞪我一眼:你看杨晓,也是这色迷迷熊样吧!收回你的目光,龌龊!

  说着,她又自斟自饮了一杯。

  桃花提到杨晓,总是让我倍觉理亏,无从置喙。我就很郁闷地从她身上移开目光,从枕边摸起烟盒,掏出一支烟点上。还没吸得两口,桃花就闪将过来,一把夺走我夹在指缝间的香烟,扔到地上踩灭,然后昂起头对我数落道:骨头痒了,可以抽烟;骨头折了,不准抽烟!

  她的行动虽然非常粗鲁,但话里头却隐藏着关爱。这一点我倒是很识好歹,就笑嘻嘻地说:烟也不让抽,酒也不让喝,你是想让我喝水吗?

  桃花咬起下唇,恨恨地问:喝水?你想喝什么水?

  我眯起眼睛,悠然说道:它含有蛋白质、碳酸盐、磷酸盐以及淀粉梅等多种物质,可以抵抗细菌,帮助消化。哦,它是一种无色而且稀薄的液体。

  桃花点点头,朝墙角两个暖瓶指了指:哦,知道了,是白开水。想喝就自己倒去,跟我有什么好说的,我又不是小护士。

  我有些急了,恨铁不成钢地说:不是白开水,是口水……你的口水。

  桃花的脸颊红了一红,但那红晕很快就消失不见,随即罩起一层寒霜:哦,你是想让我口水乱溅的骂你?你欠骂不成?

  她这样不解风情,真是让人悲愤难当。我就掀开被子,滑下床来,走过去用力抓住她的手。

  桃花似乎料不到我穿着病号服还能这样“生猛”,一时没反应过来,情急之下也找不到合适的骂辞,就低下了头……

  看她手足无措的样子,我心里颇不落忍,就慌忙解释道:麻烦你的手,请拿开,我要喝酒。

  桃花的一只手正攥紧那只酒杯。杯中有酒。这是她斟下的第三杯酒,我怕又被她一饮而尽,就用力去掰她的手指。酒杯冰凉坚硬,攀在它上面的那五只纤纤玉指,却是那样的温软无骨。我心中一荡,随即摄起心神,专心致志地去掰她的手指。饱暖思淫欲,当务之急,是先喝一杯酒开胃,然后对桌子上的美食风卷残云。

  正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脚上却被重重的踩了一下。我穿的是医院配备的制作简陋的棉拖鞋,桃花脚上却是质量过关做工考究的高腰全皮靴。她这伸脚一踩,直痛得我呲牙咧嘴,愁眉不展。

  桃花饮下第三杯酒,慢条斯理地说:我这叫自罚三杯,你懂不懂?

  她这样一说,我顿时想起她千里迢迢来到此地,原是为了营救我。我顿时忘了脚背钻心的疼痛,动情地说道:你来得很快,很及时。虽然我吃了一些苦头,但都是小事情,我还年轻呢,经得起折腾。哦,你别太自责了。这酒,要罚就罚我吧。

  桃花哼了一声,冷冷说道:你说,你和杨晓本来演的是出生入死的美国大片,所谓患难见真情,你们这么一鼓捣,还不更加难舍难分了?唉,我却大老远的跑来犯傻,活活折散一对露水鸳鸯。你说,我是不是该自罚三杯呢?

  原来她的自罚三杯,是为了这个,我不由得哭笑不得。呆了半天,我才认真地向她解释,我说你看到的那个场面,真的是劫后重生的相互庆祝,并没有掺杂丝毫的男女感情。为了消除她的疑虑,我还特意提到前天晚上自己坐怀不乱的光荣事迹,把杨晓在河北宾馆对我勾引未遂的事情,也向她讲了出来……

  桃花绷着脸没说话,手指却松开了酒杯,由着我一边说话,一边倒酒痛饮。酒入愁肠,那肠蠕动得更快了,饥饿感也越发的强烈。我用右手抓起烧鸡的一条肥腿,使劲撕扯。奈何我双眼通红,吭哧吭哧半天,那条鸡腿愣是撕不下来。我这才意识到独臂大侠的种种不便,苦着脸让桃花过来帮忙。

  桃花瞅了瞅我缠着绷带的左臂,叹了口气,伸手过来,轻描淡写的撕下一条鸡腿。我正满怀感激,却见她拿着鸡腿,又轻描淡写地往自己嘴里塞去。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急忙攥住她的手腕,逼着她转移路线,将鸡腿塞进我的嘴里。

  桃花先是气沉丹田的和我较劲,过了半刻,终于懈怠,由着我借玉手啃鸡腿。我心里可就纳闷了,心想桃花你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手里的鸡腿扔掉不就完了吗。当然,这个念头只能在我心里徘徊,可不能说出来,否则她恍然大悟,真把鸡腿扔掉怎么办。我收起杂念,心无旁鹜地大嚼特嚼。可能我的吃相过于凶猛和狼狈,桃花眯起眼睛,脸上居然还浮出淡淡的笑意。

  一条鸡腿很快啃完,我意犹未尽,很促狭地在她指缝间舔来舔去。桃花吃痒,慌忙扔掉鸡骨头,咯咯娇笑……

  我们两个人胡吃海喝,谈笑风生,整个房间里洋溢着快乐的气氛。这哪里是病房啊,简直比洞房还要让人开心喜慰。我在心里感慨万千:如果你跟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哪怕是在狗窝、地狱,你也会品尝到金殿为皇、天堂作使的滋味!

  这中间,我问起桃花,我说你明明已经坐上了张义的车子,跟他离开了D县,怎么又返了回来,到底还是抵挡不住我的魅力吧。桃花撇起嘴说:你有狗屁魅力啊,我是……我是难逃你的魔掌……

  闭上眼睛,我都能想像出这样的镜头:张义得意洋洋地载着桃花,飞快地将车驶出D县,奔往北京,就像胜利凯旋的将军。他想不到的是,车子出了D县还没多远,桃花就要求下车。刚开始,他当然是不同意的,但终于经不起桃花的执拗,只得放她下来。张义是个狠角色,但对桃花,他却狠不起来。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也爱她。男人,无论他多么的凶狠强壮,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都会变得像婴儿一样软弱。这一点,古往今来,将相贩夫,概莫例外。

  病房白色的灯光下,桃花的脸上依稀可见憔悴之色。她从北京赶来,已经跑了远路;从D县搭上张义的车子,然后又半道下车,估计还走了不少的路;此外,为了确定我的位置,她肯定把D县几家医院都打听遍了。

  我定定的看着她。那一刻,我的眼神柔情四起。

  桃花却站起身来,快手快脚地收拾桌上的狼籍,背对着我说道:我在附近宾馆订了房间。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明天再来陪你这狗屎。

  我挡在她面前,用商量的口气说道:留下来,陪我说说话。你放心,我保证明人不做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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