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花山派出所工作了三年多的时间,管段民警做了一年多,户籍内勤民警也做了一年多。在派出所工作期间,我连续三年被花山派出所评为优秀公务员,四次受到市公安局通令嘉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说起来很惭愧,我所做的都只是应该做的工作,份内之事而矣,而且工作中出现过几次不小的错误,花山派出所的领导们却给了我这么多荣誉,受之有愧呀!
如果有人问:“小余,这几年有什么感受呢?”
我觉得,通过几年工作实践,学会了与人相处,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相处。
违法犯罪,都是人的一种行为表现。派出所要做的工作,全都与人有关。来找派出所或派出所要找的人中;有受害人,有证人,有犯罪嫌疑人。有农民,有工人,有干部。有文肓,半文肓,有知识分子。有穷人,有老板,还有爆发户。有的是来办证的,有的是来报案的,有的是来咨询的,还有的是来求助的。总之,只要在公安机关工作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社会中什么样的人都有机会碰到。
无论我要找的人或是要找我的人,是好还是坏,我都要热情接待。要让这些人通过与我接触之后,都能感受到我对他们都是一样的公平,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门很大的学问,在这个方面,部队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处理事情来,是要一事同仁,但对不同的人还是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情,会持不同的观点,举一个例子吧:A与B因口角发生冲突,事后两人都受了伤,A的头被打破了,B的背上青了一大块,伤都不重,很典型的民事纠纷,两方谁都不服,到派出所来找我评理。事情很简单,我跟两人分别谈完话,了解一下事情的起因结果后,再给他们分别做思想工作。两人都上医院去治疗,自己付自己的医疗费,要是有人觉得会吃亏,就相互支付医疗费,只要不再次发生冲突,又打起来就行了。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天性,所以受害人在陈述经过时会夸大事实,而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调查时,多多少少都会隐瞒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办理案件的警察,要在这些真真假假的笔录中,找出事情的真相,否则,在办理案件时,会有失公正。还有,A和B都是什么人呢?学生?农民?干部?还是有钱的老板呢?是什么人都不重要,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调解工作的难点,就是要让这些不同的人,都认为你解决问题的方法切实可行,对他们都公平、公正,他们相互之间都能接受。这些事情看起来很简单,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要说我那几年有什么收获,那就是我遇见了“小芳”。
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我见到了一个初中时的女同学“小芳”。时隔多年,两人的变化都很大,但我们都认出了对方。毕竟是十多年没见面的同学,所以在聚会时,两人单独聊了很久,我取笑她在读书时弱不禁风,老是被同学气得哇哇大哭。“小芳”则说我读书时调皮捣蛋,顽固不化。
派出所离家比较远,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我们每周一至周五都会住在派出所里,在不值班的周末才会回家休息。好不容易有个女孩子对我有点好感,我肯定不能轻易放过。但因工作的需要,能和“小芳”见面的机会很少,所以我们之间都用电话联系,我那时的手机费每月不少于200元。“小芳”经常被我逗得花枝乱颤,听到电话里传来“小芳”银玲般的笑声,我觉得自己也很开心,很幸福。
我经过两年多坚持不懈的努力,持之以恒的追求,小巧玲珑,美丽大方,温柔贤惠,善解我意的“小芳”,终于成为我现在的妻子。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内,我最大的收获是找了个好老婆,嘿嘿!
“小芳,老婆,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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