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原本不能同穿一条裤子,不过三个人同在一条船上我想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船快翻了,有个人已经掉下去了,另外两个还能苟活吗?
我说的三人是指我、朝晖和冯桥。我们一起从北京流落到四川,在成都那个烟花柳絮的美丽城市里读书、学习、生活、恋爱、伤悲、开心、抽烟、喝酒,只为着一个至高无上的目的:活着!为了活着我们想过要不顾一切,勇往直前。
虽然我是通过朝晖认识的冯桥,不过这些年的交往中,我们也算是铁哥们了,我的意思是我和朝晖还有冯桥已经成为死党的死党了。所以为了保全我们这样的死党关系,我几乎伤透了我那颗残存的心。
他妈给我的那耳光打得我特委屈,其在我心里的分量不压于有人莫名其妙的指控我是小偷,而我不能辩解,于是我心里只能憋着一词儿:冤枉哪!
更冤的是没人听我的。
小时候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我妈说那叫孤僻。长大了我不再孤僻,我有各色的狐朋狗友,可我还是感觉到孤独。比如冯桥这件事就让我觉得特灰心,灰心的想法自然而然会给我带来孤独,我有时候甚至认为爱情友情其实都是如此不堪一击的东西。我想要是冯桥死了,那我注定孤独一生。
我对这整件事情的谬论是:有的人不是爱人,却胜似爱人。
我决定不能再袖手旁观,坐以待毙了,再见不着冯桥估计我得进疯人院了。于是我把朝晖叫到家里,连更连夜的共商与冯桥见面之大计。我说要不从阳台上翻到他们家去?朝晖说办法是不错,但多半会被人当小偷暴打一顿,鼻青脸肿不说还得进派出所;我说要不咱俩挑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埋伏在他们家周围,他妈一下车你就扑上去,拿一塑料袋套住她的头,然后我就逼她交出钥匙,带走冯桥?朝晖又点点头说这办法好,但是就咱俩,未免人手太少了吧?最后事情弄不好还是得以抢劫的名义进公安局;我说那要不想法把冯桥偷出来?朝晖说这不就是在想办法吗?
女人真是的,头脑简单,尽会捣乱。
我说我还头脑简单呢,你是猪脑,简单都算不上。
朝晖十分不服气,说你胸大无脑。
胸小了你不是还不乐意么?
我这一句话还真问到点子上了,可见我对他的了解之深。朝晖对此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而是呵呵呵的笑得特邪恶,还一把抱住了我。笑着笑着就对我动手动脚的,我说你给我老实点啊,日子还没到呢!朝晖说我都算来着,这两天应该是--发情期。快,告诉我,是不是特想要?
我说要你个头啊?都这会儿了还死不正经。
那你这会儿想要什么?
想要冯桥--早点从地狱里爬出来。
小样的,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呢?
怎么了,就让你整天沾花惹草妻妾成群不让我解决温饱直奔小康啊?只准周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这什么世道啊。
得得得,姑奶奶,看准了哪家哥哥我帮你去说还不成么?
这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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