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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下最伟大的傻瓜 第61节:胡总吹牛都不会吹 闫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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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怪不得这么牛,原来是律师!不过我觉得胡总吹牛都不会吹,只听说国外有首席大法官,没听说过中国还有首席律师?

  没人再和这二位"著名的首席律师"握手了。因为他们的手都分别交叉地放在各自的腋下,更显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都请坐,都请坐……"

  李总和徐主任脸上不由闪现着疑虑?本来是协商和解的,也没进入法律程序,怎么把两个"著名的律师"搬来了?

  无形中我们的心头感到有一种沉重的压力!

  那位胡总昂然地介绍完毕,大家落坐后,他又故意渲染一种气氛:

  "别看有两位著名的律师在座,也不要惴惴不安,主要是考虑在法律的监督下,才能使我们此次谈判更能公正合理地进行,没别的意思,别紧张……"

  他把"协商"升级了,换成了"谈判"!

  这就是拉大旗做虎皮,先震慑住你,你敢不老实?本来不紧张也被他搞得紧张了。

  徐主任有些畏惧地扫视了那两个律师一眼。

  那两位律师煞有介事地打开《合同法》,《商标法》,《民法》之类的一些图书和文件,装模作样地翻来翻去。还有意无意地让我们看到那些书籍封面上的名称。

  他们装模作样,俨然是法官,把我们三个当成"受审者。"这样的气氛不可能达到协商解决问题的目的。

  无论是一种什么样的谈判协商,有一方傲慢无礼,以势压人,都不会产生一个公正的结果。

  本来我想再沉着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一股怒气冲上心头,控制不住了。

  "请问胡总经理,我们是来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你们为什么请来两位律师呢?"

  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没人会料到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竟把开场白变成了质问!我想既然拉开的架式不是"协商",那就主动出击吧!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那胡总被我突然发问,搞得有些愕然失措,竟没回答上来。显然是我的突然出击,打乱了他们原来的阵脚!

  崔律师表面上没有显出惊慌,而是把敌意的目光逼向我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律师不该来吗?在侵权和经济纠纷中,你把法律看成是多余的吗?"

  我立即回击:

  "法律是什么?本质上说就是为维护人类文明秩序而设的配置。它最适合在野蛮的地方出现;而文明的地方不需要法律;在人的道德有能力约束自己的行为时,法律就是多余的。"

  女律师抓住了我话柄,猛地给我一扣帽子:

  "请你说话要注意!我问你,在我们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哪有野蛮的地方?"

  我急展口才学中的管道滑车法,立即回答:"请你注意听我说话,我所说的野蛮的地方,就是野蛮人呆的地方。"

  "哪里是野蛮人呆的地方?"女律师厉声问。

  "你这首席律师连这都不知道吗?我告诉你,在监狱。那里有杀人犯、盗窃犯、还有诈骗犯、敲诈勒索犯,那里就是野蛮人呆的地方!难道社会主义国家里没有监狱吗?"

  两个律师没想到我这样回答。他们的思维模式是按照事物的一般原理,而我的管道滑车法是按事物的特殊原理来立论。他们刚才给我扣的帽子,如果在"文革"时期恐怕真要把我送进监狱。

  我又说:"法律在那些野蛮人的身上最合适,正像一个警察,他针对的是罪犯,而不是文明的公民。我们来这里是协商解决问题的……协商只有在双方友好的气氛中才能进行,所以请二位律师把你们凶狠的目光,放温柔一些,哪怕是个虚假的微笑,也比怒容满面强!"

  我的这番铿锵对答和奇特的质问让所有人都听呆了!

  两位律师被我一通袭击弄蒙了。表情机械性地缓和了一下。

  女律师分辩说:"我们的表情不想和你同步。"

  "同步是协商的前提嘛。"

  这时徐主任看了一眼李总,李总面无表情,果然是处变不惊,大将风度!

  经过初试锋芒,那对阴阳双煞不敢再小觑我这个小"处长"了。

  男律师放缓了口气,努力挤出一丝狂傲的笑容问:"看来你对法律太无知,用你的说法,法律只适合对监狱里的犯人使用,那么监狱里的犯人不也都是从外面一个个走进去的吗?不论在任何地方,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必然会走进监狱的大

  门……"

  我打断他的话说:"走进监狱的大门有不懂法的,有没有执法犯法的呢?有没有法官呢?有没有律师呢?法律只保护守法的人,而不是保护懂法而犯法的人。"

  "你不懂法怎能守法呢?"

  "你怎么知道我不懂法呢?"

  "你懂法为什么来到这里呢?"

  "我们来这里是协商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听你普法教育

  的……"

  这是一场奇特的真枪实弹的以一抵二"论辩赛"。完全是"协商"内容以外的舌战,双方都在试探对方的"实力"。这是外围作战,谁胜利了,对后面赔偿的实质问题都有影响。

  纠纷性的谈判,常常以这种方式开幕。谈判术语称之为"边缘对抗"。这时,女律师把她那长得有些漂亮,但不友好的目光射向我:

  "黄处长……"

  "不,我不姓黄,我姓孟,我是孟处长!"

  看来她开始真没把我当回事,连我的尊姓大名都忘了。

  "孟处长,我们不认为这次谈判法律是多余的。有多少纠纷都是因为平时法律意识淡泊而引发的,你们公司平时要知道奉公守法,今天也就不会到这里来了。水不来先修坝,防患于未然,提前接受法律的监督,更利于这次谈判的进行……"

  "赵律师,你说错了,我们不是来谈判的,是应胡总经理之邀来贵地协商切磋的,现在还没开始,你怎么能断定双方要诉诸法律呢?退一步说,就算今天没达成协议,最后要走法律程序,你们提前到位也不合适。就像我们现在每个人一百年之后都要死去,最后都要进入坟墓,难道我们每个人现在都要准备一个花圈以备后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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