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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 第六章 奋发图强 小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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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远弛,酒风,该起床了。”我给床上躺着的两个人每人来了一脚,我可不想他们再想我一样被那个变态总管痛骂一顿,我们是伙伴么。“干什么啊。真一,发什么神经呢。现在还早呢”两个人不耐烦的穿着衣服,一边和我抱怨。“还说呢,昨天怎么不叫我起床,让我被那个老家伙又骂了一顿。”我开始翻旧帐了。“嘿嘿…看你睡的那么香,不忍心打扰你啊。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最近一直在失眠,是不是有心事啊。”

  远弛问到,这家伙居然这么细腻,真让我吃惊,肌肉发达的酒风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真一,有什么事情和我们说说吧,我们帮你出出主意。别一个人憋着,我们不是好兄弟吗。”有点意外,还是很感动,我平时是不是表现的太格格不入了。我问自己,自己比别人究竟强多少。我顿时醒悟了。人是自己把自己隔离在人群之外的。

  我拉着两个人的手说:“远弛,酒风,不管以前怎么样,今天有你们这句话,我真一算是没有白白过这两年。今后,我们就是好兄弟。改天我们来一个正式结拜。从今后我们一起打天下。未来属于我们”。“天哪,远驰,你快给我一巴掌,我是不是听错了,真一是不是发烧了。”酒风有些发呆。

  远弛也有点意外我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不过他们的眼神告诉我,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人。握着他们的手,感觉他们穿过来的温度,感觉不在寂寞,原来有兄弟的感觉真好。那一刻我连云都忘的一干二净了。三个人正在陶醉,感觉什么也不能把他们分开。

  门被一脚踢开了。井迈那张恐怖的大脸晃动着,叫到:“你们在干什么?还不赶紧给我去招呼那些小厮提水,劈材,生火去——”要说大总管也是蛮辛苦的,每天都要老招呼我们兄弟几个,不过恐怕是他心里清楚,就凭补天园那几个执事根本不敢对我们呼来喝去,这补天园快成我们三兄弟的天下了。谁让盈夫人罩着我们呢。

  看到井迈那张拉长的老脸,三个兄弟顿时做鸟兽散,夺门而出,我一边向井边跑去,一边想到,好,我真一新的一天开始了。

  内堡门口的道路是比较难扫干净的,因为进进出出的人啊,马啊,车啊,比较多,而我们尊敬的盈夫人是贵族出身,这个形象工程她抓的是很紧的,每日三遍清扫,随时保持整洁。我指挥着手下那些小厮一边扫一边想,根据小道消息,盈夫人是皇族出身,当今皇帝都是她的晚辈,可是怎么都很少见盈夫人去过京城,好象一年只有几次才回去看看。而且皇族的人又怎么会和场主这样一介武夫通婚呢。要说场主大人武功那是没话说,可长的的确配不上盈夫人的花容月貌,随便拉一个小白脸都比他强,真是搞不懂这些人在想什么。

  要说,盈夫人那真是绝世美女啊,年近不惑,看起来却像是20多岁的,真会保养,可能有什么宫廷秘方吧,生的女儿也是特别漂亮,出落的如同出水芙蓉一般,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不行,那我不就没戏了吗。不过盈夫人的女儿和皇上是表兄表妹的关系,在三代以内,是不允许通婚的,哈哈。天助我也。正在胡思乱想,耳边传来清脆的马蹄声,还伴随着一阵银铃般动听的笑声,这声音好熟悉啊。不就是——

  抬头一看——我马上就面前的景象给被冻住了。首先看到如水的双瞳,正含情脉脉的望向这边,不是在看我吧,真是吉星高照啊——

  再仔细一看,二小姐今天打扮的格外精练,一身白色的武士服,把美好的身材衬托的淋漓尽致,暗想二小姐是越来越会打扮了,是不是小呢子春心大动啊。不好。我要赶快行动了。二小姐今天骑了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一看就知道是名贵血统,真是美女名马,相得益彰。

  转眼见,马儿就来到面前,我马上清醒过来,低头退往一边,自己可不能逾越了规矩。马儿停了一下,看到正在辛勤干活的小厮,二小姐在马上咯咯笑到:“小厮们,辛苦了——”

  这可是机会啊,难得二小姐有空说话,平时可是什么都不讲就出城了。一脚踢飞两个走神的小厮,我马上挺胸抬头,上前行礼道:“杂务处下属297号小厮真一向二小姐问好,为人民服务,我们不辛苦。”二小姐扑哧一笑,端详着我,说道:“你叫真一啊。真有趣。咦,你原来不是在飘香园吗?”

  不会吧,原来二小姐对我的工作还有印象,真是撞大运了。我马上回答:“小姐明鉴,牧场小厮一块砖,那里需要那里搬。我是多面手。”二小姐念了几遍,呀道:“没想到,你还有点文才。我小看你了。”

  有戏,我正色道:“腹有诗书气自华,让小姐见笑了。小姐之才如浩月之光,无边无际,在下之才,如萤火之光,不值一晒。”二小姐发了一下呆,一勒缰绳,微微一笑,说:“那你继续啊…我要走了。”

  我弯弯腰,恭敬的说:“恭送小姐。”众人蜂拥而出。留下一地狼籍。不过在爱情之火高涨的我看来实在是不算什么,我抢过一把扫帚,片刻之间,整个道路被我打扫的干干净净,心想,今天可是打了一个漂亮的伏击战啊。

  中午休息时,我问远弛:“能不能帮我找几本书看?”他回答的很快:“有啊,唐诗三百首,还是宋词。”我摇了摇头,说:“我想看一些关于历史方面的书。”他想了想,说:“我有一本关于东山帝国编年史,你看么?”

  我点点头,他在床头找了半天,才翻出一本很旧很破的书,不过看的出,他保护的很好,“绝版啊,不要给我弄丢了。”远弛一脸舍不得的样子。

  我拍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也是爱书之人。”他凑过来问:“怎么了,忽然想起看书了。是不是要想考状元啊。”我给了他一拳,说:“要考也要考武状元。才威风啊。”

  他跳了起来,叫道:“来来,看看未来的武状元有多大能耐。”“怕你啊。”我扑了上去,和他扭在一起。因为这一地区的治安情况不好,而且屡有边患,所以牧场几乎是全民皆兵,除了正式的武装力量外,其他所有男丁都要接受半正式的训练。

  我们低等小厮视其素质高低,传授一些拳脚工夫,和天星卫队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尚武之风却是热血男儿的本色,每天和同伴打斗,乐此不疲。感觉防身差的很多,不过可以锻炼身体,另外,可以增强反应能力。

  我们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隐瞒自己的真正实力,参加这样的培训,说来除了和师傅学了一点内功的理论知识,其他我们都还是一知半解,临阵的经验可以说是一片空白,所以过去才会在遇到敌人时手忙脚乱。

  教授我们武艺的师傅是天星卫队的一名小队长,名叫蒙克年纪大概有40多,我们在交流时,谈到传说中的功夫,酒风对武术最为痴迷,经常缠着蒙克问一些失传很旧的武功,比如降龙十八掌啊,一阳指啊。蒙克毫不客气的跟他说,那些都是传说,是不可能练成的功夫。“难道真的没有那种功夫吗?”酒风一脸失望的样子,我们几个也是很好奇的听着。蒙克笑了笑说:“少年心性,总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也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不能办到的。其实,世上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年轻时的梦想有多少能够实现,现实是很残酷的。”

  我有点不服气的说:“那不就是人算不如天算了。我们难道应该什么也不做,等待命运的安排,而不做抗争吗?”蒙克苦笑一声,说:“抗争是可以的,但要在你能力的范围内,不然就是自己折磨自己,人就是人,能飞上天吗,轻功再神奇也不能白日飞升。你们都是小厮,难道还想着要把大小姐,二小姐娶回家不成。”

  我心中一震,脑中不知什么开始乱响,一直都是一个声音。“你是个小厮,你是个小厮…”远弛看出我的异样,一拉我衣袖,我摇摇脑袋,冲他笑了一下,心想这下什么都,瞒不了他了。然后听见远弛问到:“那学功夫还有什么用呢?”

  蒙克想了想说:“打斗无非攻防。练过功夫的人,进攻的效率更高,他知道哪里可以一击致命,当然躲避打击的能力也就相应提高,即使被击中,他的损害程度也比一般人要小。恢复的也比较快。至于说飞檐走壁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不要把武术看成是魔术,它是很实在的功夫。它的基本要求是对人身体结构的全面了解和日复一日的反复练习,知道攻击敌人的什么地方,能够去攻击敌人的那些地方。这就是你们要掌握的。”

  他顿了顿说:“我看你们几个都是练武的好材料,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愿意教你们一门古代流传的高深的功夫。这可是场主大人传授给我们的。”他这么一说我们都来了精神,酒风急切的问到:“什么高深的武功啊?”“就是罗汉拳。”蒙克一本正经的说。

  我们几个人差点晕到,罗汉拳也是高深的武功,你也太幽默点了吧,蒙克解释到:“不要小看它,它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是最严的,你们如果练好的罗汉拳,再练别的功夫就容易多了。这是一个基础。”想了想有人教总比自己琢磨好吧,我们三个就答应了,每天晚上练习罗汉拳。地点在外堡的一个公共花园里,当然必须在午夜之前结束,因为过了子时,内堡一般是禁止一般小厮随便走动的。

  天哪,太夸张了吧。每次我们都是筋疲力尽,遍体鳞伤的回到房间,第二天总是无精打采的,终于有天我实在支持不住,和蒙克一讲,他恍然大悟说:“忘了告诉你们回去后,最好互相按摩一下,让肌肉得到放松。”然后教给我们基本的按摩技巧,回去一试,的确比较管用。于是继续进行夜训。

  这样大概有一个月吧,自己明显感觉力气增加了不少,平时挑水都是用的小桶,现在可以换成最大的桶都没有问题,而且还健步如飞,劈柴也更加得心应手,有点庖丁解牛的感觉,爽,相应的饭量也大增,平时2两一个的馒头吃3个就饱了,现在至少吃6个,还要喝一大碗稀粥。我感觉食堂的大师傅开始用看怪物的眼睛看我了。问问远弛和酒风,大同小异。关于那天晚上我的异样,远弛出奇的没有问我,我很感激他。

  日子像流水一样平淡,当然是对我们这些小厮如此,对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贵族们,那就不一样了。每天天还未亮,我们就要爬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而贵族们正在高枕无忧的酣睡,中午,我们吃着被克扣的简陋的伙食,贵族们则面对着山珍海味不屑一顾,

  晚上,当我们在训练时打的遍体鳞伤时,贵族们的醉生梦死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我没有去想我的二小姐是否也是这样的生活着,因为在我的心中,她只不过是一个喜欢骑马,热爱自然的小女孩,我自然而然的把她排除在那个阶级之外,我不愿承认我们之间是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但生活不管你的感受,它依然无情的摆在你的面前,就像每天不得不吃的饭一样,尽管不对你的胃口,你还要吃啊,至少目前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也许,想我们这样为生存而挣扎的人是没有追求爱情的权利的。

  唯一让我欣慰的是,自从城门对话后,每次二小姐看到我,总会问我几句话,这是个好现象,我的表现中规中距,我已经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二小姐,我也许只是她平淡生活中的一点调剂,这个我很明白。那天她厌烦了,就会把我抛到一边。我所要求的就是这个吗,贵族的宠幸,不,那样我倒宁愿她对我恨之入骨,我希望她像恨一个人一样恨我,而不要像喜欢一条狗一样喜欢我。我是不是有点变态?

  “锄禾日当午,汗滴和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酒风一摇一晃的走了过来,我狼吞虎咽的吃着我的午饭,没有理他。这家伙对武术的悟性很高,进步明显比我们快多了,现在打架,我和远弛联手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肌肉男,有点酸溜溜的感觉。远弛不服气,发誓一定要打败酒风,而且是单手,我看他的玩笑开大了。”喂,今天是老爷子70大寿,下午放假,你打算干点什么?不如我们去切磋一下。“

  他又开始摩拳擦掌,我问到:“哪个老爷子过生日啊。这么威风?””还能有谁,场主的父亲大人啊。”我沉思了一下说:“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意思一下啊?”酒风给了我一拳,说:“你以为你是谁啊,场主的结拜兄弟?还是场主的女婿啊?省省吧。”酒风的确是单细胞动物,如果是远弛就不会说这种话来刺激我了。

  我仿佛想起什么说:“远弛好象和蒙师傅偷学了一套很厉害的功夫,叫什么螳螂拳,说是要打的你遍地找牙。”“就他那水平,不过这个螳螂拳是什么。听起来蛮刺激的,我去找远弛。”酒风一听马上就风风火火的去找远弛比试。

  我嘿嘿一笑,让你们自相残杀去吧,可是我该干点什么呢。真是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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