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想像力,不做作家都是暴殄天物。
戚敏经常用手帕很随意地将头发裹起,慵慵懒懒的样子倒也好看。我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戚敏不属于这里,她不像程喜那样,随便站在哪里,都能融合在周庄的背景里。戚敏和我一样,有着游客的突兀,许是和她的过去有关,更或者,与未来有关。
戚敏颇喜欢昆曲,我亦然,我之所以喜欢昆曲,是因为附庸风雅的缘故。听说昆曲是最华丽的戏剧,也最为妩媚,甚至称得上糜烂。最红的自然是《牡丹亭》,之所以对昆曲感觉特别,尚有另一原因,叶渐曾清唱这一出。
当时,我们分手在即——这简直是不用细想的,他一定会和我分手,正因为他的决然,我更加忧愁,不见得有多眷爱,只是觉得自己将被牺牲掉,有些愤愤不甘。想我这般年青美貌多才多艺,又不贪慕虚荣,竟然留不住一个平常男人,失败的我几乎要化啼为笑。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在C城,阳光充沛的午后,叶渐尽心尽力地善待我,似乎这样就能心安理得地离开我,他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次尽恋人本分,眉间忍不起浮起一种幽幽的喜气。看到路边卖花的小姑娘,便主动帮我买一株。上帝原谅我这个无知的人,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花,长长的根茎,开着微微的紫,我将它们带回了A城。因为不耐烦母亲关怀探究的眼神,所以草草塞进某个抽屉的角落,就像一段不能继续注定腐烂的爱情一样,不闻不问,亦不敢细细地想,我怕一想,又会恼羞成怒,悲伤倒还是其次。
现在,我已能怀着轻快的语气,回味着这一切,调侃剧中男女,即我与叶渐。这个事实坚定地证明了爱情向来是一种人走茶凉的行为,亦没有什么人是生命中的不可或缺。
当然,关于我和叶渐是另外的篇章,属于我们的故事在C城已蒸发干净,干净得连尸骨都不存。
我沉浸在《牡丹亭》的回忆里,迷恋着一种情绪——爱已渐渐远去,能听到抽丝剥茧的声,能看到碎。
我迷恋世间的不完满,我愿细数苍凉与寂灭,喜欢睁眼看天黑,喜欢踏一城风雪,什么也不为。我想,我终会被自己各种变态心理折磨得体无完肤,很多写字的人都有一颗不健康的心,不管大作家小写手,都有共通的压抑。
我基本认为痛苦来源于知,假如说,盒子里所有的糖果都过期,吃得越多就越苦。但我并不同意白痴最快乐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快乐应建筑在清醒的基础上,而非尽是懵懂。
在很多一段日子,我就过着这种的生活,整天胡思乱想,神情恍惚,每天都有千军万马在脑海里奔腾,而外表一潭死水。我时时刻刻都在构思着我的小说,并且按着一天千字的从容速度。很多凌晨时分,我都会被自己的匠心独具所震惊,自得得不知怎么办才好,眼睛看着屏幕上那些方方正正的字,嘴角挂一缕微笑。而更多的时候,我几欲抓狂,恨不得抡起手提就往窗外扔,我怕控制不了满心颓丧,不得不迅速躲回床上去,那一张古老的雕花床,我枕边总是放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这些绮丽句子,能使我缓缓平静,不去想那个糟糕透顶无药可救的小说,完全无药可救。
英俊的书商关生再三向我描绘的蓝图,就被我一字一句地瓦解了。他说,阮白,你要好好写,写好了,我们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这些都是很容易的,只要你先写出来,一段发生在周庄的爱情故事,有男有女,有矛盾冲突,尽可能缠绵,当然,最终他们得有情人终成眷属。什么?你不会写大团圆,那么……
关生很忍痛割爱般地说,那么随便你怎么写吧,有一条必须记住,对话要尽可能多,这更利于改编成分镜头的剧本。放心,我会找人来改编,你的任务就是先写出来,写出来就行。
写出来就行,我也一度以为这将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对我这么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来说。在罗琳卡咖啡店,我甚至大言不惭地说,如果状态好,一个月就可以搞定了。说的时候我底气十足,还抬了抬下巴。
关生掠了我一眼,事实证明他对我的了解程度远远在我自己之上,他谨慎地说,不,一个月不够,你需要半年。
他递给我一份合同,我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拿着一笔预付款,告别了我的男友任树,来到了江南小镇周庄。
这是我常常做的一个梦,我总是觉得我需要隐居起来,没有无聊的骚扰,包括任树。如果不是他每天早上叫我买豆浆,如果不是他每天需要我倒烟灰缸,我的成就远远不止今天这些。我相信,孤僻出作家,必须忍受难耐的寂寞,一颗心才能安分守己地沉淀下去,必须要远离都市繁华,去某个淳朴清淡的小镇——我暂时还不想去山区陶冶情操。
任树对我的懒惰一直颇有微词,我怀疑在我没有把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地板可以照镜子前,他绝对不会考虑同我结婚。男人就是这么现实,他们对于保姆的需求比妻子来得更迫切。像我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知书达理的女子,面对的现实真是残酷万分,既要保持自己的经济思想人格上的独立,还要以入世的姿态,做一个合格的厨娘。
没有人会因为你会背《古文观止》,就允许你整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个道理是某一天我一边洗碗一边领悟出的,到底是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妻子,还是特立独行,到底是倚树为生,还是做勇敢木棉。
也许这两种选择并无冲突,假如我们的爱情如昔光鲜,而不是像《手机》里费老的台词那样,逐渐产生了审美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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