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新不旧的老式桑塔纳在八点上下出了门,穿过夏季那疾骤而粗糙的雨帘,向着空灵之殿驶去。车轮碾过湿漉漉的柏油路面,吱吱声中甩出一溜白花,安详得令人迷失。星期天,大雨,八点的大街冷冷清清,静谧在城市中弥漫着。
林新望着窗外,思绪飘飘荡荡。他如所有人一般,在大事发生前患得患失。第二轮选拔,选的什么,验的什么,会用什么手段,什么方式,这些都是他担心的问题。还有“灵儿”、“戴仙姑”,也不能轻易忽视。这给他的感觉就是“奔赴刑场”……
“别多想。”虞万千忽然在林新手臂上拍了一下,“请注意,你是排名第一的南宫赏。”
虚虚幻幻的景象瞬时消失,林新重新聚起眼神。
花狗脸叹了口气:“如果这辆车也能排名第一,那我就没什么难受了。还不如走着去呢。”
“大哥,你这可就庸俗了。”林新语气中微有责备。
“没事没事。”虞万千赶忙打圆场,“确实是我的失误。不知怎么回事,我朋友原先答应借我辆好车,临到头上又改了主意。”
花狗脸闷闷的说道:“因为下大雨吧。”
“可能,他舍不得了。”
林新笑道:“虞大爷,有辆车挡风遮雨,这就好太多了。我们要注重实用,而不是花巧。”
“这就是没钱说有钱的话。”虞万千自嘲的笑了笑。
花狗脸欲言又止,最终长叹一声。
车上菱丘路,远远的就看到了空灵之殿那高耸入云的乳白色尖顶。这是浪尖市的物理象征,就像皓曲交响乐团是浪尖市的灵魂象征一样。那是一个极端高雅的所在,一年四季几乎都保持着冷静;偶尔皓曲乐团大发慈悲,向大众献艺,空灵之殿便成为了欢腾热流的海洋。市政府愿意皓曲乐团多发发慈悲,因为这会带来大笔的旅游收入;但很可惜,基本上没人能左右皓曲乐团的想法和安排,它的地位无比超然。而第二轮选拔的地点竟设在空灵之殿,可见黑狼影响力之大。
即便选拔还是商业机密,但娱乐界的探子向来无孔不入,消息向来捕风捉影,因此空灵之殿仍然透出了几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迫与热闹。殿前的“皓曲音乐广场”上,各色雨伞遍地绽放,伞下的人们衣着光鲜,言谈轻缓,举止优雅,显然都属社会名流。他们东侧的停车场上,名牌轿车密密麻麻,如同正在举办一场车展。事实上,这些人不是影片投资方要人的亲戚,就是专家选拔团成员的好友,黑狼无法强硬拒绝。
南宫赏的座驾无疑是所有轿车中最“落泊”的一个。花狗脸把车泊在停车场最外围,远远离开那一大片名牌昂贵。当发动机那劣质的声音停歇时,他才舒了口气,摇头道:“下车吧。”
刚下车,三人便听见有人大叫一声:“偶像来了!”
稀里哗啦的趟水脚步声杂乱的响着,十多人冲锋陷阵,连雨伞都不要了。
林新听出了那个声音,薛志岭。他曾说自己“不像个二十九岁的人”,所以在林新想象中,那应该是个小老头般的人物。几秒钟后,薛志岭的身影清晰起来,半秃的脑袋与“小老头”幻象完美的结合了起来。这让林新觉得很滑稽,他差点笑出了声。
“南宫偶像!”薛志岭把右手心在裤腿上用力擦了下,才伸向林新。
“多谢薛经理错爱了。”
“你认识我?!”薛志岭大喜过望。
“薛经理的名气可比我大得多。”
“哪里哪里……”薛志岭不好意思起来。
那十几人都是大集团大公司的高管,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经理。林新一一与他们握手,气氛热烈。远处的名流们奇怪的望着这堆大声喧哗的人,颇觉得这与空灵之殿的雅致格格不入。
一行人跑上空灵之殿门前台阶,进入宏伟的柱廊内躲雨,接着争先恐后的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精美笔记本和钢笔,恳求偶像签名。林新心中如打翻了五味瓶,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激动,得意,不像;感慨,伤感,也不像。他回忆起月隆市的自己,做梦都想着有这样一天;但当它真正降临时,却又显得那么虚无缥缈。他细心的为这些拥护者签了名,一笔一划下去,只觉得这是在勾画某个梦境。
“好字!”有人大声喝彩,双眼使劲盯着笔记本上的龙飞凤舞,舍不得往怀里藏。
“偶像!不愧为偶像!这签名要收好,以后肯定能值上几千万!”
“什么以后,什么几千万!在我看来,现在它就是无价之宝了!”
林新刚想谦虚两句,广场上突然骚动起来。众人转过头,恰好看到一辆加长凯迪拉克和一辆奔驰SLR麦克拉伦同时驶入停车场。林新第一个念头就是落荒而逃,但旋即忍住了——逃避,不是大丈夫所为。
“我知道那两辆车……”薛志岭话声发颤,“‘灵音曼舞’微服出访的凯迪拉克,还有……‘宇冶房产’的大小姐凤宜霏会见贵客的奔驰……”
所有人都“啊”了一声,脸面上满是难以置信。
“灵音曼舞”的号召力不用细说,而宇冶房产操控了全省百分之一的地皮,在商界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两人同时驾临,震撼得社会名流们突觉自己这“名流”很不符实。人群顿时一分为二,有志于开拓事业的涌向奔驰,“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奔向凯迪拉克。
林新身旁那十几人蠢蠢欲动,但碍于南宫赏的面子,不敢立即离去,直急得抓耳挠腮。林新不禁暗叹一声:所谓偶像,不过是因为更高大的偶像还未出现而已;一场梦,就是一场梦。
“我想静一静。”林新关怀的下了逐客令。
人们急声道歉,忙不迭的冲进了大雨中。最后,还剩下薛志岭。他底气不是很足的骂道:“见利忘义,一群小人!偶像只需一个,一个就够了!”
林新哈哈笑道:“薛经理,人类能称为高级动物,就因为一点,知道该如何选择。”
薛志岭沉默片刻,苦恼的说道:“不过很多时候都会遇上难以选择的事儿。”
“没错。但每到这种时候,希望也就不远了。”
薛志岭一拍大腿,笑道:“就冲偶像这句话,我就知道该怎么选择了!”他上前一步,站在林新身旁,目光已清澈如泉,若无其事的望向停车场上两堆人群。
相较而言,凤宜霏的处境要更狼狈一些,凤金凤银艰难的推开人群,虽有武功却不敢乱用。而戴仙姑不受此限,即便打了人,也是那人自取其辱,她不断挥手,每一挥,人群就裂开一条大缝。林新注意到,实际上戴仙姑与人群根本没有身体接触,似是挥手时产生了巨大的气浪,硬生生的推开了人群;但是,雨点仍然遵循着最初的轨迹下落,丝毫不受“气浪”影响——如果这是武功,那应该是种很神奇的武功。
凤宜霏终于看到了林新,脸颊上立刻腾起两朵动人心魄的红云。她偏头说了句什么,凤金凤银同时点头,刹那间化为两只下山的母老虎;推散人群后,她们又担任了断后工作,虎着脸怒视人群。前途无碍,凤宜霏一把扔掉伞,飞奔起来。鞋跟甩出水滴,在她的丝袜和直筒裙下摆上留下点点污迹,一头短发片刻就被大雨浇湿了。跑到林新跟前时,她已经全无半分淑女模样。
林新叹了口气,心中坚冰瞬间融化了一角。凤宜霏可爱吗?很可爱,不但是相貌,还有内心——第一次见到这位绝世妖娆,林新就感觉到,虽然她个性强烈,却没有半分“大小姐”的傲气;其后通过进一步接触,她那坚强执着的性格更让林新对她产生了好感。当然,还有怜惜,这比任何东西都强大,无数男人都栽倒在这个关卡上。
“我看看你就走,只看一眼……”凤宜霏读懂了林新眼中的无奈,以为他在责怪自己,神情不禁有些惶恐。
“谢谢你。”林新轻轻说道。
“啊!”凤宜霏压抑的尖叫一声,秀眸中满是惊愕,旋即又如百花齐放,流露出无穷无尽的喜气。她身躯轻颤,突然飞身扑上,使劲钻入了林新怀抱,泪水连成线的倾泻。一句话,三个字,就让这个聪明的女孩子深切的感受到了林新内心世界的变化。
薛志岭看得下巴落地,脑海中盘旋着破桑塔纳,奔驰SLR,片片飞舞有如艰涩播放的老电影。原先他以为凤宜霏也是南宫赏的歌迷,但现在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不简单。
好在薛志岭并不知道林新和邹灵曼的关系同样很不简单,否则他的下巴就该深深的陷入大理石地面了。
戴仙姑和卫吉英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联手把人群挡在十米之外。邹灵曼打着一把天蓝色的雨伞,穿着一身天蓝色的休闲长裙,悠然的迈上台阶,恍若一个天蓝色的迷梦。她直线走到林新面前,收起雨伞,望着背脊耸动的凤宜霏微微一蹙眉。薛志岭眼前,天地轰然崩塌了,心头却热火熊熊:仙子不开心,刀山火海也要让她重展笑颜。
薛志岭大声咳嗽,道:“凤小姐,大庭广众之下,我看……”
凤宜霏无知无觉,只愿发泄那连日来积累起来的苦闷。
林新轻轻推开凤宜霏,低声安慰了几句。凤宜霏乖巧的点点头,擦去眼泪,羞怯的躲到林新身后。
两人之间的亲昵让邹灵曼心中不自禁的漫出了几分酸楚。这让她觉得自己很“滥情”:新哥哥还未找到,她却又开始忘不了南宫赏;两人只是相像,并不是一人——邹灵曼不断提醒自己,但内心深处,“南宫赏就是新哥哥”的奢望却与日俱增。也许卫叔叔真没说错,“一笑”就是有种令人飞蛾扑火的魔力,只要是热爱音乐的人,就无法逃脱它布下的陷阱。
林新没有心思欣赏邹灵曼的仙丽,目光冷静,神情淡然。花狗脸也像林新一样,将“灵儿”当成了很可能引爆轩然大波的导火索。虞万千有些兴奋,但碍于自身年纪,自不能像年轻人那般把热爱挂在脸上。因此在邹灵曼眼中,这个三人小团体排外情绪严重,让她很不舒服。
沉静片刻,邹灵曼伸出纤纤玉手,低声道:“南宫先生,幸会了。”
“我也很荣幸。”
两人一触即放。
“你见过我,对吗?”林新放沉声调,提醒邹灵曼,自己早已知晓他们的跟踪。
“是。”邹灵曼柔柔的苦笑一下,“您很像我一个故友,那天冒犯了。”
林新追问道:“哪里像?”
“这……”邹灵曼意外的瞥了林新一眼,她没有料到世上竟有这种喜欢追着不放的人。
“对不起,这是邹小姐的隐私,我不该问的。”林新暗暗自责太过急切。
“不要紧,我愿意说一下。”邹灵曼觉得难以拒绝南宫赏,“你和我朋友,最相像的就是背影。实际上……我也只有仔细看过他的背影……”她恍惚陷入了回忆,目光中忧伤悔恨旋绕纠缠。
林新恍然大悟:皮肉,筋骨,精神三者中,邹灵曼看到的是筋骨;而筋骨难以改变,相似也就顺理成章了。况且她“只”看到了筋骨,这种认知不受其他两者影响,常常更真实。
一瞬间,林新意识到,其中的关键,也许就是那首“放飞理想”。
离开月隆市后,生活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惊心动魄,以至于让林新几乎完全忘记了那段艰辛却又平静的岁月。记忆很模糊:一个寒风凛冽的冬日清晨,破烂的公寓楼,腐朽的写字台,整夜点亮的台灯,绑着胶布的圆珠笔,满是油渍的纸张,外加一双通红的眼睛和不断向双手哈气取暖的干裂嘴巴,它们齐心协力,缔造出了一首“放飞理想”。
那时林新认为,这首歌足以卖上千把块钱,自己又能撑过一个月。但结果并非如此——这世上比他贫困的人多如牛毛,就在那天早上出门时,他看到了一位行将冻死的小女孩。林新把她背回家,裹上毛毯,喂了热茶,她才渐渐苏醒。只可惜她已经全然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林新说尽好话,她还是一声不吭的呆呆望着窗外,目光里充满了茫然和绝望。
“这就是生活,没人会在意你,也没人会为你哭泣!除非你让天下所有人都爱上你!”林新依稀记得,当时自己说了这么一句话,接着从怀里掏出曲稿,用力拍在那女孩面前。至于后来的事情,已非常模糊了,自己大约是吼了一句:“拿着这东西,滚蛋!”
后来他还可能抽了那女孩一个耳光,只是这么做的目的和效果,也同样模糊不清了。
再后来,林新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而那女孩从此杳无音讯。
时至今日,林新只清晰记得歌名,因为这是他平生第一首呕心沥血之作。那一天,爷爷逝世四周年。
邹灵曼就是当初那个绝望的小女孩吗?林新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世界是如此的小,以至于就在月隆市的那个林新即将彻底“死去”的时候,他又一次与月隆市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即便事实确实如此,那又如何?林新坚信,自己不会接受任何报恩形式的施舍,未来由自己决定,这才对得起“男人”这个字眼!
心怀一放,热流舒展,红尘之中已无任何阻塞。林新抬手看看表,朗声道:“邹小姐,恕我直言,像与不像,关凭眼睛是看不出的,更何况还是个背影。此外,往事可忆而不可追,若有所求,还当放在眼前和未来。邹小姐,快九点了,期望你能忘记一切,专注于眼前和未来。”
林新冲虞万千打个手势,牵住凤宜霏的小手,走下台阶,向停车场而去。他说出这番劝解的话来,纯粹是出于好意,然而听在邹灵曼耳中,却变了味道。她望着“南宫赏的背影”,开始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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